仔細看看這顆花椰菜,它的尖端,它的每個小單位和大單位,幾乎都是同一個模子刻出來的,尺度或大或小,形狀都差不多。小單位裡的結構,和大單位裡的結構,和整體的結構,都是依著同樣的原則形塑而成。
這就是所謂的「碎形」(fractal):
一個粗糙或零碎的幾何形狀,可以分成數個部分,且每一部分都(至少近似地)是整體縮小後的形狀。
不論事物的大小,不論觀察視野的遠近,碎形裡的複雜形態,幾乎完全一模一樣地重覆著。
瑜珈老師 Gregor Maehle 指出,瑜珈練習的背後,也是一樣的原則:
舉例來說,體位法(asana)的練習,只有在結合 bandha(能量鎖 engergic lock)、瑜珈式的呼吸(yogic breathing)、視覺焦點(drishti)、執持(dharana)等原則時,才算有效。我們在深入探究呼吸法(pranayama)時,也可以發現一樣的模式。呼吸法的練習,必須結合體位法,同樣也應用能量鎖、視覺焦點、梵咒(mantra)(聲波)、身印(mudra)(能量印 engergic seal)等原則。而當我們再繼續更深入 pratyahara (感官收攝)(不受外在刺激的影響),仍然適用同樣的原則。感官收攝必須配合各種瑜珈的輔助原則才能達到,應用能量鎖、身印、梵咒、視覺化等原則,在體位法、呼吸法的練習過程中執行完成。當深入到瑜珈的第六支,感官收攝,執持(dharana)(精神專注於一處)就能顯現。執持和體位法、呼吸法、感官收攝一樣,也是靠著應用梵咒、專注於脈輪、能量鎖、身印、視覺焦點等等原則才能完成。瑜珈練習的最後兩個面向,靜慮(dhyana)和等持(samadhi,或譯為三摩地、三昧)也是一樣,只是再一次更深入到這些顯現同樣模式和細節的瑜珈技巧裡。
Maehle 老師用了很多的專業術語,可能有點讓人摸不著邊。我們也可以從更簡要的方式來看。
《瑜珈經》裡對於體位法的練習原則有非常扼要的描述:sthira 和 sukha,穩定和舒適。如果我們依照碎形的世界觀來看,這些原則應該同樣也可以應用到呼吸法、靜坐的練習。
表面上看,這些說法的背後,似乎隱含了一種發展的順序:體位法 —> 呼吸法 —> 靜坐。(或者像是瑜珈八支的練習次第。)不過回到碎形的想法裡,事物的尺度、觀察者的角度,其實都不影響這些結構、模式。就像這些冰的圖像,何必非得規定,一定是誰先誰後,誰模倣誰呢?
即使有先後、次第的關係,重點還是在於,在體位法之前(或者之後)、在靜坐之後(或者之前),還有每天日常的生活啊。